关于来宾市推荐全区人大代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来源: 责任编辑: 叶梦莹 作者: 时间: 2021-12-23

关于来宾市推荐全区人大代表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全区人大代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管理细则》规定,经各县(市、区) 人大常委会、各有关单位推荐,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现将我市推荐的全区人大代表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名单及简要事迹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从2021年12月24日起至12月30日止。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人大常委会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772-4278252

传真:0772-4278266

电子邮箱:lbrdrjk@163.com

通信地址:人民路1号来宾市人大常委会


附件:来宾市推荐拟表彰对象名单及简要事迹

来宾市人大常委会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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