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提交一审

来源: 责任编辑: 叶梦莹 作者: 时间: 2021-11-29

11月26日,来宾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对市人民政府提请的《来宾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议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会议认为,条例草案具有必要性、合法性和可行性,但仍需进一步细化完善。

条例草案分为总则、机动车停车场的规划和建设、公共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的管理、路内停车泊位的管理、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共四十三条。条例草案结合来宾市发展的实际需要与城市功能实现需要,坚持统筹规划、配套建设、有效管理、方便群众和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逐步形成以配建为主、公共为辅、路内停车泊位为补充的停车场供给格局。

来宾市是一个新兴的后发展城市,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区常住人口和机动车都进入了一个快速增长的阶段。截至2020年末,主城区常住人口38.13万人,全市各种机动车保有量57.92万辆,人均约0.28辆,与全国平均水平持平,其中载客汽车22.90万辆、轿车11.56万辆,另有较大一部分外地登记实际在市内使用的机动车无法统计;主城区仅拥有停车泊位约5.65万个,同时还有相当部份停车位因价格因素闲置,各种原因叠加导致我市城区机动车存在“停车难”“停车乱”、停车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特别是在老城区,问题特别突出。《来宾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条例的立法,就是要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促进城市交通协调发展,为改善城市环境与形象等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韦雪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