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报告

来源: 责任编辑: 叶梦莹 作者: 时间: 2021-11-29

11月26日,来宾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2016年以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这是我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该项报告。

备案审查是国家维护法制统一、维护宪法权威的一项宪法性制度,开展备案审查工作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各级人大常委会的重要职权。来宾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在市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工作要求,会同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依法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2016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共收到备案的规范性文件61件,其中市人民政府55件、市人民检察院1件、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5件,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备案6件。经审查,退回不属于规范性文件1件,发现与上位法相抵触应予以修改(撤销)的情形2起、疑似问题2起、其他不适当情形2起,已经通过书面或口头等形式及时与制发机关进行沟通反馈。

(韦雪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