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举办地方立法业务培训

来源: 责任编辑: 叶梦莹 作者: 时间: 2021-05-21

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地方立法工作质量,5月17日至18日,市人大常委会举办立法业务培训,邀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四处处长陈宁宁讲授地方立法业务知识,并对《来宾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和《来宾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立法工作进行指导。

培训中,陈宁宁对立法法进行了解读,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形成及其重大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主要内容、如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做好新形势下的地方立法工作进行深入阐述,对自治区及各设区市的地方立法工作情况进行介绍和梳理讲解。陈宁宁还以《来宾市停车场管理条例》和《来宾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的立法为例,就如何贯彻实施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提高设区市的地方立法质量,进行深入指导。授课结束后,参加培训会的人员就授课内容和地方立法工作实际,开展了座谈交流,进一步提升了培训效果。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闭海东指出,这次培训主题突出、内容丰富,针对性很强,理论与实际并重,对我市做好下一步的立法工作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他强调,参加培训的各级各相关部门人员要把培训中学到的新观念、新理论、新知识,切实运用到我市地方立法工作的实践中,要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当好推动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的参与者,当好新时代法治建设的推动者,为来宾民主法治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

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政府有关部门分管领导及立法相关工作人员参加培训。(李 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