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立法工作机制

——我市首次实行“双组长”制推进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立法

来源: 责任编辑: 何鑫 作者: 时间: 2020-06-11

6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市人民政府组织召开推进《来宾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立法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双组长”会议,研究部署加快推进我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立法项目。这是我市创新立法工作新机制,实行“双组长”制推进重大立法项目后召开的首次“双组长”会议。

会议强调,立法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社会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规制定有关工作,各司其职,协同配合,形成合力,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市人大常委会和市人民政府将在“双组长”工作机制下共同推动法规重要制度设计和重大问题的及时协调解决,保障立法工作稳步推进,制定出符合我市实际的地方性法规。

据了解,实行“双组长”制旨在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进一步健全立法工作协调机制。“双组长”制度主要适用于涉及部门多、社会影响面广、关注度高、立法难度大的重要法规。我市是全国、全区糖料蔗主要产区之一,甘蔗秸秆量多、处置难度大,制定《来宾市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涉及面广,涉及多方利益调整,与广大蔗农的利益息息相关,通过“双组长”制推进立法项目将更有利于协调解决制度设计的重大问题,使条例的制定更符合来宾实际。据悉,我市也是广西首个组建“双组长”制推进立法项目的设区市。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闭海东、副市长邓应文出席会议并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