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公布修订后的立法规划和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

来源: 责任编辑: 张国锋 作者: 时间: 2020-04-20

4月16日,市人大常委会在来宾人大网公布了《来宾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立法规划(修订)》和《来宾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并印发实施。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所确立的今后一段时期的立法方向、立法任务以及我市立法工作实际,市人大常委会对2017-2021年立法规划进行适当的调整。调整后立法规划中的立法项目共有6件,除了已经公布施行的《来宾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来宾市北之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来宾市忻城土司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以外,《来宾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管理条例》《来宾市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来宾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已经列入2020年度立法计划。另外,修订的立法规划还新增了一件城市管理类预备项目(内容、名称待定)。

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的制定和施行,对有计划、有步骤地做好我市地方立法工作具有重大的意义。列入立法规划的项目是在广泛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和充分研究论证的基础上,以体现我市地方特色、突出重点、区分轻重缓急、量力而行、积极而为为编制原则,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的需要确定的。年度立法计划项目原则上从立法规划中产生。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通过发布公告的形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项目建议,在立法规划实施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将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补充或调整,以保证我市地方性法规的及时性、针对性。(李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