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8号】关于规范整改城区部分学校周边市政绿化的议案(转建议)

来源: 责任编辑: 伍敏恒 作者: 时间: 2018-12-25

建议编号:第78号

领衔代表:余崇盛

附议代表:方新由 韦华芳 韦乐安 邓朝晖 覃 艳 苏寿能 赵 芬 韦文清 邓红娟

 

关于规范整改城区部分学校周边市政绿化的议案(转建议)

 

    一、案由

    据实地走访调研,兴宾区城区部分学校校门口围墙外两边走道种植的绿化树木,每棵树脚都用条石砖把树的四周围起来,从我市创建文明城市建设规划角度看似美观,但从学校学生角度出发的确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二、案据

    由于城区学校学生人数众多,每天上学、放学,学生和家长都必须经过这些学校围墙外的绿化树木,有部分小学生由于年纪小、走路一不小心就会踩到或者踢到砖上,因脚被绊倒,导致“摔跟头”;有的是老人接送小孩,由于年纪偏大,一个不注意就发生危险事件,切实存在校园周边安全隐患。

    三、方案

    对城区部分学校校外绿化带建设,既要按照城市的规划建设,又要讲究美观,还应考虑到学生上学、放学的安全。为此建议:

    1. 将城区学校周边的绿化树,凡是用条石砖砌围四周的,全部恢复与地面平行。

    2. 建议在绿化树四周种些花草,既美观又能蓄水。

 

 

办理结果分类:B类

签发人:张桂延

关于来宾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8号建议的答复

来城管报〔2018〕66号

余崇盛代表:

    您在来宾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规范整改城区部分学校周边市政绿化的建议,由来宾市人民政府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经对城区内小学进行现场勘查,政和小学、实验小学、飞龙小学、新兴小学、城南小学、宁柳友谊小学、翠屏小学共7所小学存在周边道路树池高于路面的情况。其中城南小学、宁柳小学、翠屏小学所在道路属我局管理,政和小学、实验小学、飞龙小学、新兴小学所在道路属兴宾区人民政府管理。

    二、城市人行道树池花池设计是按城市规划标准要求施工的,一般规格为1.1m×1.1m,池边条石比路面高3.5cm-3.5cm,池内填土与路面相平或稍微偏高。之所以这么设计建设有2个方面的原因:一是防止树池内的泥土下雨冲出路面,造成路面淤泥沉积,影响道路环境美观干净。二是树池花池高于路面储存雨水,方便园林部门干旱季节水车淋水。

    三、就部分学生不小心踩到或踢到树池存在安全隐患事宜,我局将联合兴宾区人民政府按职能管理路段逐步将学校周边树池美化绿化,在树池内种植花草,形成醒目的标志,让学生及老人有意识绕行,消除安全隐患。

    以上答复若有不详之处,请您与承办人联系。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来宾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5月4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黄忠武 ,0772-4277969

    抄 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委、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市人民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