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号】关于设立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的建议

来源: 责任编辑: 伍敏恒 作者: 时间: 2018-12-24

建议编号:第54号

领衔代表:方 革

关于设立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的建议

    创新驱动就是让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2016年12月,我市召开了全市创新驱动发展大会,提出我市到2020年要达成初步建成创新型城市的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需要设立来宾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来引导和撬动更多的社会资本投向科技创新各个领域。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全市创新工作又上一新台阶。到2017年底,全市新增高新技术企业8家,1家企业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现有高新技术企业22家,同比增长57.1%;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在培育3家;自治区创新型(试点)企业2家;新增企业技术中心3家,现有企业技术中心13家,同比增长30%;现有国家众创空间1家,自治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各1家,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各3家,入孵企业达78家,配有自治区认定的创业导师15名;新增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2家,现有自治区级农业科技园区5家;自治区级高新区1个。全市1-11月申报专利697件,同比增长13.7%;获得授权专利270件,同比增长23.29%;拥有有效发明专利247件,同比增长19.9%,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1.13件。完成科技成果转化项目11项,成果转化交易额为178.2万元,同比增长66.5%。2016年全市R&D(研究与实验发展)经费占全市GDP(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达到0.1%,较2015年有较大幅度增长。

    然而作为新建地级市,我市仍属于欠发达、后发展地区,基础薄弱、经济结构不合理,通道经济发展滞后,创新能力不强、带动作用不大。主要表现在:

    (一)创新体系的投入不足。虽然全市各级政府在财力相当困难的情况下拨出专门的科技专项经费,但与国家和自治区的要求仍然有较大差距,如2014年-2016年,全市的科研经费投入都保持在100万元,占当年年度财政预算支出的0.1%不到,远远低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第四十三条“设区的市每年安排的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占年度财政预算支出比例不低于百分之一”的规定和要求。

    (二)科研机构不健全,科技基础能力偏低。全市现仅有1所全日制本科院校,6所县级和1所新建市级科研院所。唯一的国立本科院校——广西科技师范学院,还较侧重于培养师范类的人才,与我市产业发展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创新体系仍需完善,自主创新能力仍然较低。产业创新发展能力有限,新的经济增长点不多,特别是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培育发展明显落后,我市工业还是以传统的电力、冶金、制糖为主,企业多属“三高”类型,缺乏新兴、高新技术产业,企业研发水平普遍偏低。全市科技攻关力度不足,重大核心关键技术缺失。企业专利技术水平,无论是在数量,还是在质量上都处于较低的层次。

    (四)高层次人才不足,尤其是高、精、尖的科技人才严重缺乏,严重制约了科技创新的持续发展。现有4万多的专业技术人才,但普遍分布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在一线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不到总量的10%。到目前为止全市还没一名自治区“八桂学者”、“特聘专家”,甚至是国家级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五)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不高,科技成果转化率低。到2017年11月,全市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为1.13件,为广西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3.5件的三分之一不到,全区十四各地市中排名第10位。同时,每年全市的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如2016年、2017年,全市有效发明专利247件,各项科技成果近50项,但全市仅有18项成果实现转化,转化金额281.2万元。

    建议:为深入贯彻来宾市创新驱动发展大会及《来宾市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建设创新型来宾的意见》的精神和要求,设立来宾市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该专项经费重点支持我市传统产业、特色资源型产业、先进制造业、高性能材料、优势特色农业、现代服务业等六大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研发及集成创新,解决产业的培育和壮大发展,围绕这些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集中投向重大科技专项、重点研发项目、重大科技设施装备、重大科技平台建设、重要人才引进培养等。

    建议初期该专项资金2018年安排1000万元,往后每年视财力递增,主要用于支持以下四大板块内容:

    (一)六大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主要是用于支持我市六大产业创新名片关键技术的研发、应用推广、产业培育等。

    (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专项资金。主要是用于支持企业或科研院所自建或与市内外科研高校共建、合建的技术研发平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

    (三)重大科技成果或专利转化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引进国内外重大技术成果和发明专利的应用实施。

    (四)高端人才及团队引进创新专项资金。主要是用于解决高端人才及团队落户来宾发展,为地方提供研发、成果转化及项目产业化等方面的智力保障。

 

 

    办理结果分类:B

    签发人:骆平原

关于对来宾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4号建议的答复

来财教〔2018〕57号

方革代表:

    您在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设立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的建议(第54号议案) ”的建议,由来宾市人民政府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国家已取消相关与财政收支增幅挂钩的考评指标要求,我市将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布置及要求,合理安排我市财政科技投入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中“(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1. 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清理规范重点支出同财政收支增福或生产总值挂钩事项,一般不采取挂钩方式。对重点支出根据推进改革的需要和确需保障的内容统筹安排,优先保障……”的精神,取消类似与财政收支增幅挂钩相关的考评指标。按照该规定,对原挂钩事项进行清理规范,今后制定或者修改有关决定、规划、意见等文件时,不得再出台重点支出与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的事项。

    二、我市已设立“来宾市工业产业发展基金”并将创新驱动发展专项基金纳入其中

    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四届第6期“由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负责,研究设立工业产业发展基金,并将创新驱动发展专项基金纳入其中。”的精神,我市从2016年起设立“来宾市工业产业发展基金”,并在2018年年初预算安排“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对推动我市产业创新发展、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及科技成果转化运用起到一定的作用。

    三、目前市本级还尚未能单独设立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

    近年来,受经济下行的影响,我市财税大幅减收,且面临还债高峰,我市财力能做到保运转保民生支出已属不易,但还有很多城建项目和还本付息支出,要维持财政的平衡运行,必须大力增收节支,尽量压缩-般性支出。根据我市目前的实际情况,暂无法单独设立“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中央预算及自治区预算每年都安排大量的科技类资助资金用于资助和扶持各级科技企业的发展,根据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的统计,2017年通过该局的争取,我市共获得自治区本级创新驱动发展专项及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累计1172.2万元,由自治区科技厅直接下达到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及相关项目单位。

    在我市财政困难局面无法有效缓解的情况下,我局将与相关单位一起,继续大力争取上级各类科技资助资金,并管好用好这些专项资金,有效地助推我市科技事业稳步发展。

    来宾市财政局

    2018年3月27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梁家挺0772-425113

    抄 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委、市人大财经委、 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办理结果分类:A

关于对来宾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4号建议重新办理意见的答复

来财教〔2018〕201号

方革代表:

    您在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设立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的建议(第54号议案)”的建议,由来宾市人民政府交由我单位办理,因满意率仍达不到80%,现根据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重新办理部分2018年人大代表建议的通知》(来人办发〔2018〕67号)精神,我局重新办理答复如下:

    一、我市实际情况不适合设立创新驱动发展专项资金

    主要是我市已设立“来宾市工业产业发展基金”,创新驱动发展专项基金纳入其中。根据市人民政府四届第6期常务会议纪要“由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科技局负责,研究设立工业产业发展基金,并将创新驱动发展专项基金纳入其中”的精神,我市从2016年起设立“来宾市工业产业发展基金”,2018年年初预算安排“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200万元,用于工业产业发展、创新驱动发展等专项用途,建议市科技部门与工信委等部门共同协商,将创新驱动发展所需资金列入工业产业发展基金支出范围,合理安排基金使用。

    二、积极探索建立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

    一是增加财政科技投入,把科技投入作为财政预算保障的重点,列入年初部门预算,同时充分发挥我市创新发展办公室的统筹协调能力,认真研究与完善科技创新政策,统筹各部门经费不断增加市本级科技投入。二是引导和鼓励金融、保险等风险投资参与企业科技创新,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科技投入体系。三是继续积极争取和用好上级各类科技资助资金。根据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的统计,2017年通过该局争取,我市共获得自治区本级创新驱动发展专项及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计划项目资金累计1172.2万元,由自治区科技厅直接下达到市科技和知识产权局及相关项目单位。

    综上,在我市实际情况不适合再设立专项资金,财政困难局面无法有效缓解的情况下,我局将与科技等相关单位一起,积极探索建立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统筹各类资金,继续大力争取上级补助资金,不断增加科技投入,并管好用好这些专项资金,有效地助推我市科技事业稳步发展。

    来宾市财政局

    2018年11月16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梁家挺 0772-4235113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委、市人大财经委、市人民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