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策划: 来源: 责任编辑: 叶梦莹 作者: 时间: 2025-03-03

来宾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2025年2月26日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72次主任会议通过)

为了统筹推进2025年地方立法工作,根据《来宾市人大常委会2022-2026年立法规划》和2025年度立法建议项目征集情况,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论述的重要要求,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围绕“全面深化改革、壮大现代产业、统筹发展与安全”三大重点工作,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注重“小切口”“小快灵”立法,突出务实管用,体现地方特色,不断提升立法质量, 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法治保障。

二、科学安排年度立法项目,统筹做好法规案审议和起草调研工作

(一)审议项目(2件)

1.来宾市公共消防设施管理条例

2025年12月前,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审议通过,并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

2. 修正《来宾市立法条例》《来宾市北之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

2025年8月前,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审议通过,并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

(二)起草项目(1件)

来宾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管理规定

2025年11月前,由市人民政府完成起草工作,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调研项目(2件)

1.来宾市公园广场管理条例

2.来宾市住宅供电设施建设和管理规定

2025年10月前,由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完成调研,视情况纳入2025年或以后年度立法工作计划起草审议。

三、完善立法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一)坚持党的领导,确保地方性法规方向正确

坚定不移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立法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立法工作,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格请示报告制度,立法涉及的重大体制、重大政策调整和立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重大立法争议等,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向市委请示报告。落实宪法关于党的领导的规定,在重要法规中明确规定党领导相关工作的法律地位,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立法协调作用,确保地方性法规落地见效。

(二)强化组织协调,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主导作用

坚持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不断完善在党的领导下,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依托政府及其部门在立法中的重要作用,完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人民群众共同参与立法的工作机制。按照立法工作流程,牢牢把握住立项、起草、审议等关键环节,加强立法协调、协商工作。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按照职责跟踪推进立法项目。市人民政府及有关工作部门要落实工作责任,把握立法工作进度,确保由市人民政府提请审议的法规草案如期推进。

(三)坚持立法为民,开门立法提高立法质量

坚持立法为了人民、立法依靠人民,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法规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工作,确保立法各个环节都听到来自人民群众特别是基层一线的声音。坚持开门立法,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立法的积极性,不断拓宽参与立法的渠道,提高立法的透明度,在立法中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立法专家顾问以及基层立法联系点、代表联络站、“代表在线”APP等优势平台作用,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提高立法质量,使法规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四)强化实施监督,推动地方法规有效实施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既要抓好立法质量,又要抓好法规实施,立一件、成一件、行一件。加强法规宣传,讲好“立法故事”,强化立法普法同步推进,推动法规进入执法、融入司法、列入普法、纳入监察;强化实施监督,通过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立法后评估等手段,对地方法规实施情况进行全面监督;统筹运用地方法规“立改废释”不同方式,确保改革发展与法治建设相互促进。

(五)加强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立法队伍

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立法队伍的思想、组织、作风、纪律建设,加强立法队伍的业务培训,重视在立法实践中磨练队伍,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立法队伍。着力解决立法人才进得来、用得上、留得住的问题,配齐立法工作人员,重视对新人的培养,优化立法人员结构,推动立法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