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的议案(转建议)

来源: 责任编辑: 伍敏恒 作者: 时间: 2018-12-25

建议编号:第70号

领衔代表:韦鸿晖

附议代表:谭广厚 王健菲 卢春贵 兰明亮 韦乐安 韦书词 方新由 陆国章 蒙杰维

 

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的议案(转建议)

 

    一、案由

    兴宾区辖20个乡(镇)、街道,共有198个行政村、31个城市社区,总人口约90多万人。目前,全区各乡镇所在地和自然村屯中乱占耕地、违章建设、乱搭乱建、布局零乱、缺乏规划等现象非常严重,不仅容易造成土地的严重浪费,而且制约农村可持续发展,给我区贯彻十九大精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带来了困难。

    二、案据

    近年来,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城镇化水平快速提高,农户自建房数量随之增多。但是,由于村镇建设规划与管理严重滞后或缺位,很多农户违规占用耕地新建住房,私搭乱建严重,打破了村镇规划的布局。一是管理不规范,违法用地多。一些农户法律意识淡薄,未办理任何手续、未批先占私自占用农保地建房等违法行为普遍存在,村镇宅基地非法买卖现象非常严重,有的甚至非法买卖农保地违法建房,特别是很多农户违规占用国道省道两旁的农保地私建,将建筑面积扩张到批准面积之外,少批多占的现象非常严重。二是“空心村”现象严重,大量土地被浪费。由于农村自建房无人管理,宅基地一般是无偿使用,导致一些农户盲目圈地、盲目建房。很多农户往往到村庄外围占用农保地另建新房,而老的宅基地大多被闲置或荒弃,导致村庄中心旧房破烂不堪,村庄外围新房林立,成为名副其实地“空心村”或“烂心村”。三是村镇规划和管理滞后,居住环境恶劣。很多村镇建设缺乏科学合理地规划,城镇化建设没有统一规范和管理,加上监管不到位,很多农户乱占滥用土地违章建房,私搭乱建杂乱无章,巷道、排污及垃圾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严重影响村镇容貌,居住环境形成恶劣循环。

    三、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村镇布局规划,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精神,建议:一要强化村镇规划建设。村镇布局规划是农村建房的根本依据,要加强对乡镇政府所在地和村屯进行规划布局,严禁乱搭乱建,严格审批程序,制止占用农保地私建房子。二要建立健全现有房屋档案数据库。开展农村房屋普查,精准掌握农村建房的现状,按照“一村一档”“一镇一库”的方式建立现有房屋档案数据库,为今后开展农村建房的审批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三要进一步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重点把乡镇政府所在地规划好、建设好,通过不断健全村镇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休闲生活服务设施,在医疗、文化、教育、体育、卫生和社会保障上,切实缩小城乡差距,把更多地农村人口吸引到城镇上买房居住、就业。

 

 

    办理结果分类:A类

    签发人:龙杏华

关于对来宾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70号建议的答复

来建发〔2018〕99号

 

韦鸿晖等10位代表:

    非常感谢您对村镇规划建设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对建设美丽乡镇的关注。所反映的问题确实存在,建议很中肯。您在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村镇规划建设的议案,由来宾市人民政府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强化村镇规划建设

    我市有66个乡(镇),均已实施“四所合一”改革,乡(镇)作为一线主体,对乡(镇)的建设、执法有第一管理权。住建局作为技术指导责任部门,积极配合村镇建设工作。

    (一)加强乡村规划建设管理。目前,我市贯彻落实自治区住建厅《关于推进2018年度深化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工作的通知》(桂建村镇〔2018〕2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来宾市2018年度深化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试点任务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各县(市、区)按照方案精神,有序推进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工作。2018我市要全面开展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工作,象州县、武宣县、合山市完成规划成果的依法审批。积极推动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确定武宣县东乡镇河马村委凤阳村、东乡镇金岗村委永安村、黄茆镇上额村委上额村;金秀瑶族自治县长垌乡滴水村委滴水屯、长垌乡平道村古占屯作为我市开展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的试点村,以点带面推动全市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的全面铺开。同时规定涉及上级下拨的规划编制项目及经费,必须涵盖村庄实用性规划编制,带动实用性村庄规划的有序开展。为强化农民有序建设意识,打造整齐和谐的乡村风貌,我市按照自治区有关部署,全面推进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2018年力争达到各县(市、区)农村新建农房办证比例不低于80%,规定乡村建设许可证办理时限不得超过20天。

    (二)开展规划下乡服务活动。根据自治区住建厅规划下乡服务活动的要求,我委从规划设计单位抽调了规划、建筑、结构、景观专业人员组成规划设计服务小分队,于2018年8月9日由规划局韦善东同志率相关人员到武宣县东乡镇洛桥村委洛桥屯、河马村委凤阳合群村委花潘屯开展规划设计服务。

    二、建立健全现有房屋档案数据库

    目前我市所辖各县(市、区)均按照全国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农户档案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建立农村危房改造农户“一户一档”信息数据库。同时根据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开展乡村规划与农房建设情况调查的通知》(桂建便函〔2018〕636号)要求,我市积极开展调查工作,全面掌握各县(市、区)乡村规划编制、农房建设管控的现状。

    三、进一步加强村镇基础设施建设

    (一)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桂办发〔2018〕37号)精神,我委组织制定了来宾市农村人居环境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方案中要求全面启动环境优化工程,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态生活,持续开展“美丽来宾”乡村建设,以建设美丽宜居幸福乡村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短板,切实推动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提档升级,全面完成“美丽来宾”乡村建设目标任务。

    (二)规划管控提升行动。深化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制定实施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制度改革指导意见,探索和推广规划编制、实施中的新理念和新思路,推行政府组织领导、村委会发挥主体作用、技术单位指导的村庄规划编制机制。全面完成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一批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和审批,与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整治规划、村土地利用规划、农村社区建设规划等充分衔接,初步实现多规合一。加快乡村规划建设管理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简化和规范农房规划建设许可的内容和程序,压缩规划建设许可办证周期。完善乡镇“四所合一”体制机制,按照有关规定赋予乡镇一级政府更大的规划建设管理权限。加大乡村规划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村民的规划意识、法律意识和农民建房办证的积极性,进一步扩大农村建房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的覆盖面。加强村民自治管理,将乡村规划的主要内容纳入村规民约,督促村民共同遵守。建立违法建设查处联动机制,开展农村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排查整治行动,建设共同遵守规划和执行规划的示范区(带),力争实现违法增量有效控制和违法存量逐步消除的目标。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方面设的关注和支持。以上答复不知您是否满意,如有不详之处,请与承办人联系。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8月31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覃华兴,1800782902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委、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市人民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