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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号】关于要求对象州县寺村镇秀和村凤里长塘水库进行除险加固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8-12-24   来源:    编辑: 伍敏恒
 

建议编号:第21号

领衔代表:涂忠明

附议代表:刘 羽 陈刚怀 韦正春 黄小波 何镇波

关于要求对象州县寺村镇秀和村凤里长塘水库进行除险加固的建议

    案 由:象州县寺村镇秀和村委凤里长塘水库(山塘)已经年久失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要求对该山塘进行除险加固。

    案 据:象州县寺村镇秀和村委凤里长塘水库(山塘)位于寺村镇花池村委罗平新村旁边,属于秀和村委凤里村民小组管辖。水库(山塘)建于1956年,水面面积60多亩,库容15万立方米,灌溉农田面积600多亩,主要是种植水稻。该水库(山塘)以前曾修建有水渠引水到塘内,后来由于群众开荒种地占用水渠,引水渠逐渐萎缩直至消失,现在该水库(山塘)水源主要靠天面降雨,但由于水库集雨面积较大,加上库内有一口泉眼,因而来水量较有保证,但因水库漏水量较大,水库的运行水位不高。水库大坝长140米,高约3.5米,宽约2.5米,坝顶为公路,可通小型汽车,为附近村民出入的必经之路。

    该水库(山塘)自修建以来,从来没有进行过除险加固,因水库迎水面被水浪长期冲刷,大坝已经崩塌、侵蚀严重,大坝出现多处开裂、漏水险情,坝体单薄,加上水库的放水闸门损坏,无法正常启闭,在雨季时因排水不及,水经常是直接从水库大坝左坝肩地势较低处排泄而下,严重威胁到大坝安全。万一出现雨季洪水大面积漫过大坝导致垮坝,则不仅会冲毁稻田,更直接危及到下游地势较低的木屯新村和桥站村近600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后果不堪设想。由于该水库(山塘)已经出现多处重大安全隐患,急需进行除险加固处理。多年来,下游受益人民群众要求维修水库(山塘)的愿望非常强烈,多次向县有关部门和镇政府反映,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去年以来,政府有关部门出资对水库出水口至下游的水利渠道进行了“三面光”硬化,但没有安排水库的除险加固项目。如果水利渠道硬化完毕,但作为供水水源的水库却没有得到加固处理,供水量将没有办法有效保证,造成国家资金的重大浪费。而且,在去年扶贫部门在大坝两端都铺设了水泥路面,因为大坝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坝面没有铺设水泥路面,现大坝已经成为村民通行的“瓶颈”,急需进行加固处理。此事已经多次向县水利部门反映,水利部门表示山塘不属于国家重点补助建设的范围,建议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办理。

    处理建议:建议由政府或水利部门投资,对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处理。主要施工项目有:1.坝体加固、防渗补漏处理;2.新建放水设施;3.修建水库排洪道。经设计部门勘测设计,共需投资109万元。为了保证下游近600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村民进出顺利通行,要求政府或水利部门投资(申报国家投资或当地财政“一事一议”)对该水库(山塘)进行除险加固处理。

 

 

    办理结果分类:B

    签发人:欧锋

关于对来宾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答复

来水函复〔2018〕3号

 

涂忠明、刘羽、陈刚怀、韦正春、黄小波、何镇波代表:

    您在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要求对象州县寺村镇秀和村凤里长塘水库进行除险加固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来宾市共有登记在册水库283座(中型水库12座,小(1)型水库76座,小(2)型水库195座),其中鉴定为三类坝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共266座。水库安全运行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局高度重视水库除险加固工作,2015年底前,我市已安排资金66834万元对216座水库进行了除险加固,占全市在册水库的76.3%。2017年通过努力争取,全市又有50座水库纳入自治区水利灾后薄弱环节实施方案范畴。目前,全市三类病险坝及存在安全隐患的水库已全部纳入规划内实施除险(或计划除险)。

    经核实,象州县寺村镇凤里长塘水库库容未达到水库规模,未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其性质属于山塘,无法申请水库除险加固资金进行除险。

    对于山塘工程,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县级人民政府及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内山塘工程的安全运行负总责,因此山塘工程建设(除险)应以县级财政投入为主。由于工程属五小水利工程,根据国家现行的水利政策及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广西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于五小水利工程建设,国家主要采取“民办公助”的方式支持。即长塘山塘主要依靠受益群众集资投劳和地方财政投入来完成建设,国家对建设项目的材料费、设备费和施工机械作业费进行补助。

    下一步,我局将督促县、镇政府认真做好长塘山塘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责成象州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针对建议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及时开展项目有关前期设计工作。我局将积极向上反映,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用于长塘山塘建设。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并恳请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水利事业的发展。

    以上答复,如有不详之处,请与承办人员联系,同时请填写好《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征求意见表》,并分别寄送我单位和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委及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来宾市水利局

    2018年6月11日

    承办人员及联系电话:陈超群,665802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办理结果分类:B

    签发人:欧锋

关于对来宾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再次答复

来水函复〔2018〕7号

 

涂忠明、刘羽、陈刚怀、韦正春、黄小波、何镇波代表:

    您在市人大四届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要求对象州县寺村镇秀和村凤里长塘水库进行除险加固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再次答复如下:

    一、代表建议基本情况

    象州县寺村秀和村委凤里村长塘水库(山塘)位于寺村镇花池村委罗平新村旁边,水库建于1956年,库容约15万m3,溉面积600多亩。该水库(山塘)自修建以来,从未进行过除险加固,大坝崩塌、侵蚀严重,出现多处开裂、漏水险情,坝体单薄,加上水库放水闸门损坏,无法正常启闭。代表建议政府或水利部门安排投资109万元对水库(山塘)进行除险加固。

    二、代表建议核实情况

    接到市人民政府转来的第21号建议后。我局于2018年5月及时派出工作人员会同象州县水利局进行实地勘察。经实地勘察,凤里长塘水库(山塘)存在的主要问题有:塘坝内坡受水浪冲刷侵蚀严重,坝内坡坡脚基本被掏空,存在安全隐患。但坝体不存在不存在开裂及漏水现象,放水闸门完好,可正常使用。

    经核,该山塘实际库容5.7万立方米,库容未达到水库规模,未经过水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登记,其性质属于山塘,无法申请水库除险加固资金进行除险。

    三、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切实聚焦代表关切,回应群众诉求,在无法申请水库除险加固资金进行除险,自治区又没有“五小”水利工程专项资金的情况下,克服各种实际困难,优化除险方案,想方设法积极筹集建设资金,确保代表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一是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优化设计方案。我局及时督促象州县水利局委托设计单位开展了凤里长塘山塘治理工程初步设计。2018年9月5日,我局派出由总工程师带队的工作组会同象州县水利局、寺村镇政府对凤里长塘山塘再次进行现场勘察,商定山塘除险优化方案。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计划对塘坝内坡及左右坝肩进行护坡加固,塘坝内坡浆砌石挡土墙130米,左坝肩建浆砌石挡土墙5米,右坝肩建浆砌石挡土墙10米,坝顶回填土平整后填砂砾石路料做砂石路面,路面宽度3.5米,溢洪道清理表土300米。2018年9月10日,象州县水利局完成了优化后的山塘除险设计方案,概算投资约19.69万元。

    二是想方设法积极筹集建设资金。在面临无法申请水库除险加固资金进行除险,自治区又没有“五小"水利工程专项资金的困难下,我局通过多方努力,积极帮助象州县争取到2018年中央财政第二批特大防汛抗早补助资金70万元,于2018年9月17日将投资计划及时下达象州县水利局,并已督促象州县水利局从该笔经费中列支资金用于凤里长塘山塘除险。

    三是认真抓好项目实施。建设资金下达后,我局督促象州县水利局认真开展开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目前,寺村镇政府、秀和村委已与凤里长塘山塘养鱼承包人签订了放水承诺书,从9月23日起山塘已开始放水,计划国庆后排干,为施工创造条件。9月20日,象州县水利局已与象州县第四建筑工程公司签订了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已进场进行了坝外坡的清表。下一步,我局将及时跟踪督促好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确保项目在11月底前完工。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并恳请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水利事业的发展。

    以上答复,如有不详之处,请与承办人员联系,同时请填写好《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征求意见表》,并分别寄送我单位和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委及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来宾市水利局

    2018年9月30日

    承办人员及联系电话:陈超群 6658026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农业和农村委、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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