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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号】关于建设象州县寺村镇龙殿冲水库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8-12-24   来源:    编辑: 伍敏恒
 

建议编号:第20号

领衔代表:韦正春

附议代表:何镇波 陈刚怀 刘 羽 陆新民 梁尤忠 覃立耿 李文启

 

关于建设象州县寺村镇龙殿冲水库的建议

    寺村镇隶属象州县,距离县城仅15公里,307省道及在建的梧柳高速公路均穿境而过,全镇面积220平方公里,共15个村委(社区)、119个自然屯,人口5万人,自古以来就是象州县农业大镇、文化大镇和人口大镇,也是闻名遐迩的鱼米之乡和“桂中粮仓”,斐声八桂的中南第一泉——象州古象温泉,清代岭南才子、两粤宗师郑小谷故居均位于镇境,先后入选广西重点城镇及旅游名镇创建名录。

    一、建设龙殿冲水库的迫切性

    一是由于经济发展及其它诸多原因,目前寺村镇东部片的社区、大井、齐心、中团、王院、横桥、岩口、上山等村委的人饮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解决;近万亩农田灌溉难以得到保证;同时,由于缺乏对洪水的有效拦蓄,每年汛期水灾仍时有发生,严重地影响了农业生产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此,当地群众强烈要求加快建设一个规模适度的水库,从根本上解决东部片人畜饮水、农田灌溉及安全防汛等问题。

    二、建设龙殿冲水库的可行性

    经过有关专家调研勘察,建议在寺村镇齐心村委的龙殿冲与王安冲交界处建设龙殿冲水库,水库总库容490万m3,有效库容450万m3,正常蓄水位高程251.5m,库区淹没面积343.5亩,总投资约4915万元。

    三、项目建成后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一)是拦蓄洪水,消减洪峰。通过水库调节,每年可以拦蓄洪水900万m3,使大流量的洪水出现频率达到200年一遇以上。

    (二)是提高灌溉保证率,形成新型灌区。水库下游的上料、齐心、寺村、王院等21个村庄9000多亩农田灌溉保证率提高到85%以上。

    (三)是解决人饮和用水安全。可以解决寺村集镇和大井、齐心、中团、王院、横桥、岩口、上山60个村庄的人饮供水,可以满足7万人的日常生活用水需求。

    (四)是缓解用电紧张。水库建成后,坝后电站每年能提供70万kw.h的发电量。

    (五)是新增旅游资源。水库建成后形成的正常水面约300亩,水中形成小岛,加之两岸的青山、幽谷、奇石、古树、文庙,是不可多得的旅游资源,可以开辟新的旅游线路。

    (六)是推动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水库建成后,将极大提升水源供给能力,可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轻工、服务等类型企业,促进城镇化建设。

    基于上述理由,建议:市人民政府帮助协调有关部门,尽快实施龙殿冲水库建设工程。

 

 

    办理结果分类:B

    签发人:欧锋

关于对来宾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0号建议的答复

    来水函复〔2018〕2号

 

韦正春、何镇波、陈刚怀、刘羽、陆新民、梁尤忠、覃立耿、李文启代表:

    您在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建设象州县寺村镇龙殿冲水库的建议,由来宾市人民政府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全市新建水库(水源工程)情况

    2009年8月至2010年5月,我市与西南五省其他地方一样遭遇百年不遇的大旱,全市共有174.8万亩农作物受旱,缺水缺墒面积126.63万亩,有32.02万人和21.85万头大牲畜因旱发生饮水困难。大旱之久、大旱之重前所未有,大旱凸显我市水源工程能力严重不足问题。

    为切实解决我市供水水源单一问题,保障群众饮用水安全。2010年,我局按照国家水利部、自治区水利厅的工作部署,及时开展了《西南五省重点水源工程近期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拟计划新建一批水库工程,依靠周边水库供水,建立以红水河、柳江、黔江水源为主,周边水库为辅的城市(城镇)饮用水供水体系。当年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初步核定我市2座中型水库、9座小(1)型水库列入全国规划,龙殿冲水库即属其中之一。

    2016年12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和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行动方案》,我局适时谋划新增水库项目进入全国实施方案。通过调整和新增项目,我市最终共有3处中型水库,14处小型水库纳入了《全国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和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行动方案》,龙殿冲水库仍然属于实施方案确定建设的项目。

    目前,全市已进入全国《西南五省重点水源工程近期建设规划》和《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和城市排水防涝补短板行动方案》的新建水库项目,共有2座中型水库(武宣县高达水库、忻城县福六水库)已完成了前期可行性研究,2座小型水库(武宣县甘涧水库、忻城县内胆水库)已下达资金7663万元开工建设,7座小型水库(兴宾区古本、黄埠、屯口、黄瑾、三炮水库,武宣县东江、六庙水库)已取得项目可研批复,正在开展初步设计工作。

    二、关于尽快实施龙殿冲水库建设工程问题

    根据水利部《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水规计〔2003〕3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利建设项目前期工作中征地、移民、环评和水保等工作和完善立项报批程序的通知》(水规计〔2005〕199号)及自治区发改委、水利厅《关于加强管理新建小型水库前期工作的通知》(桂发改农经〔2010〕994号)、《关于新建小型水库项目前期工作管理的通知》(桂发改农经〔2012〕579号)的相关规定,新建小型水库要同步开展征地补偿、移民安置、环境影响评价、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占用林地等工作,方可立项。

    由于象州县尚未实质性开展龙殿冲水库的相关前期工作,现阶段暂时无法列入建设计划。而根据国家发改委、水利部关于对规划项目进行动态调整的最新精神,对于像龙殿冲水库这类已列入国家规划的项目未及时开展相关前期工作的,下一阶段要将其调整出规划范围。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督促象州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开展项目有关前期工作,待条件成熟我局将积极帮助向上争取建设资金,争取早日开工建设。也恳请各位代表帮助督促象州县有关部门抓紧完善相关可研配套专题的前期工作,争取尽快报批,尽快下达投资计划。

    感谢您对水利事业的关心,并恳请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市水利事业的发展。

    以上答复,如有不详之处,请与承办人员联系,同时请填写好《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征求意见表》,并分别寄送我单位和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委及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来宾市水利局

    2018年6月11日

    承办人员及联系电话:陈超群,6658026、18078267005。

    抄 送:市人大常委会选举联络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农业农村委、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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