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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号】关于妥善解决来宾市三个华侨农场在职管理人员行政和事业编制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8-12-24   来源:    编辑: 伍敏恒
 

建议编号:第4号

领衔代表:唐国强

附议代表:金艳 覃汝艳 罗林平 黎其良 金 樱 肖金莲

 

    关于妥善解决来宾市三个华侨农场在职管理人员行政和事业编制的建议

    迁江华侨农场、来宾华侨农场、凤凰华侨农场是来宾市三个华侨农场,均成立于上世纪六十年代。三个农场先后安置了越南、印尼和印度等13个国家和地区的归国难侨9642人,现总人口为63640人,土地总面积98400亩。改革前,三个华侨农场的产业主要是以种植甘蔗、水果、茶叶为主。管理体制是事业性质,企业管理的国有农业企业。从2008年起,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意见》(国发〔2007〕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华侨农林场改革和发展实施意见》(桂政发〔2007〕29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进一步加快华侨农场改革和发展的决定》(桂政办〔2011〕78号)文件精神,按照“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的改革目标,来宾市在三个华侨农场大力实施改革,根据不同的区位优势和土地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创造性实施“一场一策”三种改革发展模式,即迁江华侨农场实施工业化改革发展模式,来宾华侨农场实施城市化改革发展模式,凤凰华侨农场实施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模式。迁江华侨农场和来宾华侨农场土地整体回收,人员全员安置,房屋全体搬迁。十年来,三个华侨农场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大力支持配合政府实施改革,至今为止共配合市政府收回国有土地51800亩,搬迁房屋2650户,为来宾市实施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农业产业化作出了积极贡献,为全区华侨农场改革作出了示范,树立了标杆。然而,改革进行十年来,来宾市三个华侨农场改革最后一公里,即农场的行政管理体制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土地已被收回,社会服务又没有职能,农场目前正面临逐步被边缘化的尴尬境地。来宾市三个华侨农场现有管理人员89人,其中迁江华侨农场13人,来宾华侨农场35人,凤凰华侨农场41人。三个华侨农场的管理人员作为农场改革的积极支持者和推进者,引导广大归侨职工群众支持政府进行收地搬迁付出了艰苦的努力,为来宾市开发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但由于农场管理体制得不到切实转变,他们的身份始终得不到明确,因为看不到希望,农场管理人员情绪波动逐年增大,人心涣散,工作积极性严重受挫,由此引发到各部门上访的不稳定因素不断增加,为妥善解决华侨农场改革后续存在问题,切实维护华侨农场的和谐稳定,让改革善始善终、善作善成。

    建议来宾市人民政府

    一、按照原先下发《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华侨农场改革的意见》(来政办发〔2008〕49号)以及来政办发〔2010〕13号等文件精神要求落实一定的行政编制,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优先安排三个农场的班子领导。

    二、根据三个华侨农场的实际情况,核定一定的事业编制,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从华侨农场现有管理人员中公开招考录用,以安置华侨农场的管理人员,突破制约农场人才引进和流动的瓶颈,促进农场发展稳定。

    

 

    办理结果分类: C

    签发人:蒙志坚

关于对来宾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号建议的答复

来外侨复字〔2018〕1号

尊敬的唐国强等7位代表:

    你们在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妥善解决来宾市三个华侨农场在职管理人员行政和事业编制的建议》,由我单位主办,市编办、市人社局、来华管理区、河南工业园区协办,经多次研究,综合各单位意见并请示市政府同意,现答复如下:

    我市共有三个华侨农场,分别是来宾华侨农场、迁江华侨农场和凤凰华侨农场,主要安置越南、印尼归侨。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大胆创新,2018以来,分别对三个华侨农场实施“一场一策”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果,改革模式成为全国推广样板。目前迁江华侨农场已成为我市铝产业发展基地,成为我市经济发展的新一极,来宾华侨农场成为城市核心城区、自治区级高新区,凤凰华侨农场成为挂牌打造的国家级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

    然而,改革进行十年来,来宾市三个华侨农场改革的“最后公里”,即华侨农场的管理人员没有得到妥善安置。虽然来宾华侨农场和迁江华侨农场管理人员工资已由市财政按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核发,但是来宾华侨农场管理人员的作用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凤凰华侨农场管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和运行费用仍全额自我承担,不堪负重。三个华侨农场现有管理人员89人,其中迁江华侨农场13人,来宾华侨农场35人,凤凰华侨农场41人,由于来宾华侨农场的社会管理职能已由社区等管理,农场没有明确的职责职能,农场管理人员只是承担一些管理区临时交办的任务。作为最熟悉华侨农场情况的他们曾经是农场的主人,更是华侨农场改革的支持者和推动者,在引导广大归侨侨眷支持改革的过程中付出了艰苦的努力,但改革到今天,他们却成了被遗忘的旁观者。按照《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化华侨农场改革的意见》(来政办发〔2008〕49号)以及来政办发〔2010〕13号等文件,要求落实一定的编制,按照相关管理规定优先安排农场的班子领导到管理区或街道办。201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华侨农林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桂政发〔2011〕78号)中明确对华侨农场改设、组建管理区等时,“主要从华侨农林场原有管理人员中公开招考录用”。据了解,目前武鸣华侨农场、百色华侨农场、桂林华侨农场、柳城华侨农场等侨场都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华侨农林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或参照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柳州市柳城区华侨农场管理人员招聘有关问题的答复》,解决了农场管理人员的身份编制问题。由于各种原因,来宾华侨农场和迁江华侨农场管理人员虽然已享受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资标准,但是他们身份迟迟得不到明确,他们看不到希望和未来,情绪波动逐年增大,工作积极性严重受挫,极易造成农场的不稳定。为妥善解决华侨农场改革后续问题,凝聚改革发展中的正能量,让这些最熟悉华侨农场的管理人员充分发挥作用,成为推动城市发展的重要力量,必须通过制度创新的方式来有效的解决三个华侨农场的问题。

    一、来宾华侨农场管理人员纳入来华管理区统一使用

    1. 在华侨管理区增立华侨农场管理局,取消来宾华侨农场(保留原牌子),对现有的35名管理人员根据各自的特长,安排到华侨管理区各职能局,编制问题逐年解决。

    2. 实现与来华管理区工作人员同工同酬。这样既有效缓解华侨管理区人员少、编制少的突出问题,又可以形成一盘棋管理模式,职能明确,能极大的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3. 逐年解决管理人员的身份和编制问题。来宾华侨农场管理人员35人,其中51-60岁的24人,五年之内退休的15人,41-50岁8人,40岁以下3人,市里逐年给予一定的事业编制就可以逐步解决这些人员的编制身份问题。

    二、对迁江华侨农场管理人员的使用管理维持现状

    迁江华侨农场现未设有街道和社区,社会管理职能依然由迁江华侨农场承担,主要是维护农场社会稳定、负责对场民的管理,配合迁江镇政府办理农场场民社保、民政、计生等各类社会事务,与迁江华侨工业园管理办公室共同维护迁江华侨工业园区已收回的国有土地。目前该场在职管理人员13名,平均年龄50岁,将逐年退休消化。

    三、关于凤凰华侨农场,提出两个方案

    方案(一):建议将来宾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工作委员会在凤凰华侨农场的基础上设立,或从凤凰华侨农场管理人员中择优录用部分人员。其理由如下:

    1. 凤凰华侨农场在2013年经自治区政府批准设立为正处级管理区,为来宾市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提升为自治区级管理区提供依据。

    2. 凤凰华侨农场作为来宾市第一个获批为广西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目前也是来宾市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最成熟的构成部分。

    3. 凤凰华侨农场管理人员熟悉农业,对农业产业发展有经验,对园区工作有激情,正是创建国家现代农业园需要的人才。

    方案(二):建议将凤凰华侨农场领导班子优先纳入财政供养,其余人员逐步解决,其经费可由市财政或来华管理区财政承担。

    近年来,凤凰华侨农场管理人员通过大胆创新,锐意改革,用自己汗水和智慧把农场打造成为今天的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示范区,为来宾市的农业发展做出了贡献。

    然而,目前凤凰华侨农场却面临着运行经费严重收不抵支的困境。凤凰华侨农场的主要收入来源于土地租金(100元/亩/年),目前可用耕地1万亩,土地租金即使全额收缴也就是100万元(实际上全区22个农场平均收不到50%),加上前几年高速公路征地补偿费,而每年正常开支需要718.7万元,严重的入不敷出,收不抵支,至2017年底,拖欠职工养老保险超过1600万元。目前,广西的22个华侨农场,除了未改革的崇左8个华侨农场外,其余的14个已经改革的华侨农场管理人员或领导班子基本上都纳入了财政供养。

    以上是针对三个华侨农场管理人员问题提出的解决意见和方案。但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严明纪律切实保证党和国家机构改革顺利进行》(中办发〔2018〕11号)和《自治区编办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做好深化机构改革相关工作的通知》(桂编办发〔2018〕6号)和《来宾市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期问严格机构编制管理严守机构编制的通知》(来编办发〔2018〕5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已决定在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期间,暂停办理日常机构编制调整事项,冻结人员编制使用。因此,待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结束后,按程序研究。

    特此函复。

    来宾市外事侨务办公室

    2018年6月19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张祖良13627808237

    抄 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委、市人大民外华宗委、市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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