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

来源: 来宾网 责任编辑: 杨豪 作者: 马婧 时间: 2018-07-17

    来宾日报讯(记者 马婧)1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八次会议,听取和审议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来宾市贯彻实施《物业管理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来宾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来宾市北之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修改情况的报告、《来宾市北之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三审稿),审议并通过了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补选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办法。会议依法补选了1名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标益主持会议,副主任韦文智、王松胜、卢忠、吴立及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柱伟出席会议。

    会议决定任命李道军为来宾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来宾公安局局长。会议要求,获得任命的同志要勇于担当,增强看齐意识、责任意识,做到服务大局,务实进取,争创一流;要牢记使命,增强公仆意识,做到尊重权力本源、坚持用权为民、真心为民服务;要依法行政,增强法律意识,做到带头学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要提高站位,增强人大意识,做到自觉接受人大监督;要公正廉洁,增强规矩意识,做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惑、不为人情所扰。

    市委常委、副市长徐韬,市监察委肖修建副主任,市中级人民法院吕志雄副院长、市人民检察院肖隆波副检察长,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副主任,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各一名副主任和一名在本地工作的市人大代表,以及市环保局、市住建委、市水利局、市法制办各一名领导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