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瑶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
7月9日,金秀瑶族自治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苏敏忠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金秀瑶族自治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的报告》,审议通过了《自治县乡镇履行职责事项清单(涉及政府履职事项)》,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并为新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要求,获得新任命的同志,要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把新岗位作为继续为党和人民服务的新起点,忠诚践行履职承诺,不负重托、不辱使命。要提高政治站位,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不断加强学习,紧跟时代脚步,打造过硬本领,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宗旨意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依法为民办实事好事,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成绩回报组织和人民的信任。
会议强调,开展乡(镇)履职事项清单工作,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要决定,也是中央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举措。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加强与人大代表和群众的联系,广泛听取实施乡(镇)履职事项清单过程中的意见建议,切实推进人大监督职能履行到位,为全面提升全县基层治理效能贡献人大力量。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群英、赵东渐、莫球生参加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覃富荣,县监察委员会、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有关同志,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乡(镇)人大主席及相关部门有关同志列席会议。
文字:吕薇薇
初审:吕薇薇
终审:覃 欣
编辑:叶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