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来宾市人大常委会检查《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公告

策划: 来源: 责任编辑: 叶梦莹 作者: 时间: 2025-03-20

为促进《广西壮族自治区文物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效、深入实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来宾市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要点》的安排,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将于2025年3月至7月检查条例在我市的实施情况。

为增强检查实效,全面了解条例实施的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执法检查期间,执法检查组将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欢迎社会各界、广大干部群众以信函、电话等方式,反映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意见和建议,我们将及时归纳、整理后上报执法检查组。

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5月1日前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件等方式发至来宾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通信地址:来宾市人民路1号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邮编546100)

联系电话:0772-4276216(传真:0772-4278266)

电子邮箱:gxlbrdb@163.com

特此公告。

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