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好“小切口”立法 实现“大善治”目标

策划: 来源: 责任编辑: 叶梦莹 作者: 时间: 2024-12-17

近年来,金秀瑶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围绕“良法善治”,以“小切口”为切入点,不断完善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为自治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法治力量。

抢占立法领域“制高点”。严格按照“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立法工作格局,科学编制自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2021—2025年立法规划及年度立法计划。通过推行“领导小组+专班制”“起草小组双组长制”立法工作模式,既发挥人大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也发挥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积极作用,合力推动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工作。2021年3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金秀瑶族自治县瑶医药发展条例》。条例使瑶医医师和乡村医师资格考核认定、瑶医院内制剂、瑶医医疗服务机构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等有法可依,是全国首部颁布的瑶医药发展条例。

突出立法特点“本土化”。聚焦突出民族自治地方特色。坚持“一事一法”,通过“小切口”立法,实现“大善治”的目标,针对自治县瑶医医师行医资格及瑶医药纳入医保问题,制定自治县瑶医药发展条例;针对解决自治县旅游导游人才紧缺的瓶颈问题,制定自治县旅游管理条例;针对解决自治县古茶树保护和开发利用问题,制定自治县古茶树保护条例;针对解决景区与城区规划、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当前正在推进自治县山水瑶城景区条例立法,通过“小切口”立法,精准有效地破解自治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和解决人民群众实际诉求。

开辟立法方法“新路径”。在全县建立13个立法联络点,12个立法信息采集点,通过“召开座谈会+研讨会+征求专家意见会+发征求意见函”等方式,多渠道、多层次听取各乡(镇)和相关单位对立法工作的意见建议。同时,坚持“开门立法”,广泛听取“两代表一委员”、行业协会代表、老干部代表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三年来,共组织召开座谈会38次,深入基层走访80余次,收集意见建议259条。引进第三方立法评估团队,大力发挥第三方评估对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立法工作的智力支持作用,使自治县人大立法工作机制更加充实、完善。

跑出立法成效“加速度”。认真抓好涉民族工作地方立法,推动《金秀瑶族自治县旅游发展条例》《金秀瑶族自治县古茶树资源保护条例》于2024年6月1日正式颁布施行。一年内同时完成两部单行条例的制定和颁布实施,开创了我区县级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立法的先河。目前,全县已制定自治条例1部,单行条例5部。2024年7月10日在钦州市召开的2024年自治区立法服务基地及基层立法联系点经验交流会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作经验交流发言,并得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文字:韦荣泉 罗冬玲

初审:韦荣泉

终审:罗冬玲

编辑:叶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