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好法治“带头人” 争做群众“贴心人”

策划: 来源: 责任编辑: 叶梦莹 作者: 时间: 2024-12-15

“有事找陈静。”这句话已经成为黄茆镇镇玉村村民的口头禅。陈静是黄茆镇玉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主任,也是人大代表,她把村里大事小情挂在心上,不遗余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得到了乡亲们的大力支持和赞赏。

近年来,武宣县黄茆镇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强化学法懂法意识,争做用法普法的带头人,以实际行动展现了新时代人大代表的履职风采。

在法治进程不断加快的新时代,面对村里部分年长群众法治意识和法律常识与时代脱节的问题,陈静带领玉村“两委”班子成员认真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带领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村民更加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构建平安和谐社会贡献了人大代表的智慧和力量。

学法懂法 提升法律素养

陈静深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对基层工作的作用有多大、影响有多深,“群众有事问到你的时候你不能当法盲,装哑巴,你要有理有据地给人家解答,帮人家解决问题,这才是真正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她在日常生活中认真学习民法典、土地管理法、反家暴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与农村相关法律法规,工作中遇到疑难问题,认真查阅相关法律条文和请教驻村法律顾问。

陈静不仅自觉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履职,还积极组织选区的人大代表和村“两委”班子成员一起学法。通过深入学习宪法、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使选区的人大代表和村“两委”班子成员对相关法律知识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和掌握,成为学法懂法带头人。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学习6次。

用法普法 传播法治精神

“缺什么学什么,有了法律的储备和引领,我们干工作的底气特别足。”这是陈静在村“两委”班子会议、村民代表大会上最经常说的一句话。

人大代表不仅是法律的学习者,更是法律的传播者和实践者。陈静深入田间地头、农户家中向人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传播法治精神。普法过程中,她用壮族群众听得懂的话语和发生在玉村的案例,让群众更加直观地了解法律、认识法律,从而增强自身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引导群众自觉树立“依法信访、依法维权、理性表达利益诉求”的理念。

依法履职 践行法治理念

在依法履职过程中,陈静认真践行法治理念,注重将所学法律知识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帮助群众解决各种纠纷和问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办事。她利用代表联络站代表接待日、村“两委”会议、党员活动日等契机,就婚姻家庭、土地承包流转、林地权属等组织集中学习、开展宣传,努力提升人大代表和村“两委”班子成员依法办事能力。在调解群众矛盾纠纷时,她善于运用法律知识,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释之以法的方式,成功调解了多起矛盾纠纷,赢得了群众的广泛赞誉和好评。

今年4月,玉村村民梁某反映,称其在路边开荒种植的黄豆,遭到同村李某的损毁,双方多次争执仍不能解决问题。陈静了解情况后及时介入,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调解,双方就赔偿款达成一致意见,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陈静以兢兢业业、甘于奉献的精神,展现了“法律明白人”的动人风采,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推进法治乡村建设。

文字:覃金芳       

初审:梁仕志

复审:廖桂华      

终审:叶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