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秀镇人大开展《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执法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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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梦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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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1
6月11日,罗秀镇人大主席团组成执法检查组,以现场查看、听取汇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镇贯彻实施《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办法》(以下简称“《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
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深入罗秀镇农贸市场、镇集街道停车整治项目、镇卫生院,就《条例》规定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各项制度制定和落实情况、农贸市场及周边环境卫生情况、垃圾监管和处理情况以及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停放管理、医疗废物收集等情况进行实地查看,对发现的问题作了详细记录并提出整改意见。随后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镇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所、卫生院分别做了贯彻实施《条例》情况的汇报,检查组成员和相关单位负责人围绕镇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交流。
执法检查组指出,相关职能部门立足城镇环境的全面提升,不断强化城镇精细化管理,创新管理举措,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城镇环境面貌得到了较大程度改观。但对标高标准高水平、对照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还有不足和差距,希望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强化宣传的针对性,扩大《条例》宣传覆盖面,积极引导群众加强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形成全民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推动城市管理水平再上新台阶。
文字:郭素贞
初审:郭素贞
终审:韦鸿宇
编辑:叶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