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基层立法联系点 当好社情民意“传话筒”

策划: 来源: 责任编辑: 叶梦莹 作者: 时间: 2024-05-07

忻城县城关镇城南社区和思练镇人民政府基层立法联系点自2022年6月授牌设立以来,深入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将信任化为动力、将期盼变为行动,自我加压、主动作为,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进一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畅通了社情民意反映渠道。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职责。召开专题研究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会议,明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为总顾问,县人大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和镇党委书记为顾问,镇人大主席负责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社区党委书记及村党总支部书记为联络员,不断延伸立法建议征集范围。建立社区、村委、学校、企业、县直机关等为基层立法信息采集点,挑选政治素质高、法律素质强的村(居)民作为信息采集员,让民意征求直抵基层、直通一线。

强化阵地建设,搭建征集平台。在市、县人大常委会的大力支持下,将基层立法联系点与代表联络站进行资源整合、功能融合,投入4.5万元完成立法联系点规范化建设,完成制度、职责、组织架构和意见建议征集流程图等上墙工作,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标准化、保障机制化、运行规范化,为社区居民提供了表达立法建议、反映立法需求的平台,让立法工作更接地气,更通民意,更集民智,同时为立法机关提供了宝贵的基层声音和民意参考。

强化建章立制,发挥“五员”功能。围绕基层立法联系点的职能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人员选聘、信息反馈、培训考核等工作制度,发挥立法联系点“五员”功能,即联络员、信息员、翻译员、宣传员、服务员,把“法言法语”翻译成“群言群语”,多方面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建议,增强联系人民群众的代表性、专业性和多样性,放大联系点在听民声、察民意、聚民智方面的辐射效应,为基层立法联系点有依据、有章法开展工作提供保障,进一步推动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范化建设。

强化履职尽责,铺就民意立法路。基层立法联系点设立以来,常态化组织开展《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年度立法计划》意见征求等,先后对《来宾市农贸市场管理条例(草案二审后修改稿)》《广西壮族自治区航道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来宾市北之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修订意见等法律法规开展意见征集,共收集各类意见16条。针对与本县联系密切的《来宾市忻城土司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修订意见,通过立法联系点发公告、召开座谈会、征求司法机关等形式征集修订意见汇总后,报告县人大常委会,县人大常委会予以工作指导,并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司法机关、人大代表、主管部门、保护区周边群众等参加,直接听取基层干部群众意见,共计收集到意见建议13条,践行了民主立法的理念。同时,充分发挥立法宣传员的作用,一方面深入群众中听取意见建议,另一方面宣传相应法律法规,引导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提升居民群众的法治意识。

文字:吴治除 

初审:蓝   仕 

终审:韦良治

编辑:叶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