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来宾市象州温泉保护和利用条例(草案)》第一次集中改稿会

策划: 来源: 责任编辑: 叶梦莹 作者: 时间: 2024-03-07

为做好《来宾市象州温泉保护和利用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立法工作,3月5日,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条例(草案)》第一次集中改稿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闭海东,市人大监察和法制委、环资委、教科文卫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市直相关部门以及象州县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覃凯萍主持。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有关负责人对《条例(草案)》的起草、审议以及意见征集等情况进行说明。与会人员重点围绕条例的适用范围、部门职责,温泉的规划和保护、管理和利用,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研究讨论和修改。

闭海东指出,开展象州温泉保护利用立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象州温泉的综合效益和促进可持续利用的现实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将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有关立法工作,助推来宾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文图:蒙  琛

初审:邓乐达

终审:谢森林

编辑:叶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