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

策划: 来源: 责任编辑: 叶梦莹 作者: 时间: 2024-01-31

1月31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韦平主持会议并讲话。

常委会组成人员32人出席会议,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细则(修订草案)的说明、关于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人员监督办法(修订草案)和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类案监督评议办法(修订草案)的说明;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实施细则(修订)、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任命的“一府一委两院”人员监督办法(修订)、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类案监督评议办法(修订)和有关人事任免案。

会议要求,对于获得任命的同志,要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发挥自身优势和特长,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履职尽责;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贯彻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决策部署;要用心用情为民服务,积极听取人民群众意见建议,真正为民办实事好事,切实做到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会议强调,市五届人大五次会议将于2024年2月2日至2月4日召开,各级人大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常委会各组成人员要同全体代表一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率先垂范,履职尽责,认真完成大会预定各项任务,确保大会顺利进行和圆满成功。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还颁发任命书并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闭海东、吴立、莫莲、周灵、吴孝斌、张雪玲,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蓝福武出席会议。

副市长邓应文,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当天还召开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主任会议。

文图:来宾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王明三

初审:邓乐达

终审:谢森林

编辑:叶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