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人大常委会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12月4日上午,在忻城县红川宪法宣传广场,宣誓仪式庄严肃穆,整齐洪亮的声音表达着对宪法的忠诚和敬畏。
在国家宪法日设立十周年之际,为进一步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贯彻落实《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忻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实施办法》等相关要求,忻城县人大常委会举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集中宪法宣誓仪式。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各工委(室)副主任和县人民政府组成人员,县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及县监察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县人民法院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副庭长、审判员;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100余人参与宣誓。
樊广平在仪式上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宪法意识,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宪法使命,必须保有对宪法的忠诚和信仰,要充分认识落实宪法宣誓制度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宣传宪法法律的使命意识,持续深化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责任担当。
樊广平强调,要以此次宪法宣誓为新的起点,切实增强宪法观念,始终铭记宪法精神,大力弘扬宪法文化,自觉践行宪法誓言,争做宪法的坚定捍卫者、忠实践行者、积极宣传者。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和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的部署上来,坚决维护宪法作为根本法的权威地位,继续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热潮,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宣誓仪式结束后,宣誓人员还在宪法宣传广场现场学习了《宪法》的制订、修改、发展历程、意义、地位、作用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历程,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等方面内容,强化了被选举和任命人员依法执政的理念,增加其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促使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撰稿:吴治除
初审:蓝 仕
终审:韦良治
编辑:叶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