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山市人大:多措并举聚力赋能 为乡村振兴提供良好法治环境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合山人大紧扣人民群众的新期盼新期待,强化法治保障,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助力乡村振兴,融入乡村振兴的主战场,发挥人大的职能作用和人大代表的模范引领作用,在助力乡村振兴中打开新发展格局。
广西首个“村一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落地建成,解决家庭教育短板
合山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市检察院等相关部门在河里镇五塘村设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试点),是广西首个“村一级”家庭教育指导站。指导站以促进乡村振兴和“治未病”模式弥补乡村家庭教育短板为宗旨开展农村家庭教育和未成年人一般预防工作,实现家庭教育指导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覆盖,推动家社协同育人机制落地。指导站坚持“服务成长”的工作理念,充分利用指导站平台资源优势,联合多方力量,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更新家庭教育理念,普及家庭教育法律知识,助构综合家庭教育体系,提高家庭教育质量,创造和谐的家庭和社会环境,形成全社会关注、重视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良好氛围,助推青少年健康成长,家庭和谐发展,以“治未病”模式填补农村地区家庭教育短板降低因家庭教育不当引发的未成年人犯罪、受侵害率。同时,结合“法治进校园、进社区、进乡村”活动,做好《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组建专业家庭教育指导队伍,以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建立为起点,融合“六大保护”,聚焦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家庭教育问题,提供联合服务、个性指导。配备专门家庭教育指导师,将乡村振兴与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工作深度融合,在村委会对辖区农村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工作,实现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规范化、常态化、实效化。自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设立以来,对13个问题家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13次,对13个问题孩子开展心理疏导20余次,其中,成功帮助因家庭教育不当休学在家的3名孩子返回校园。
奏好司法救助“三部曲”,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
合山市人大联合司法部门深化拓展司法救助工作,通过优化救助模式、健全救助衔接机制等,着重破解司法救助供给不足、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难题,搭建“三重奏”司法救助新格局,为乡村振兴注入法治动能。
构建多元救助格局,奏好“协奏曲”。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强化部门内外协同配合,实现综合帮扶的多元救助化救助模式,构建“1+N”多元救助格局,实现救助效果的最大化和长效化。联合司法、教育、民政、残联等八个部门,搭建司法救助大平台,将经济救助、社会救助、法律援助等相结合,各司其职、因案制宜、精准援助,把司法救助这一“独角戏”变成共同扶危济困的“大合唱”。例如,针对未成年救助对象,以“经济救助+法治服务保障+心理危机干预”救助模式为主;针对困难群众,则以“经济救助+司法救助+社会救助”为主,共帮助17名未成年人、9名困难群众申请获得救助资金超20万元,帮助困难群众度过生活难关,为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助力打造乡村振兴贡献新力量。
完善救助衔接机制,奏好“交响曲”。积极探索建立多元化救助体系,整合司法资源,打破以往单一的救助模式,及时与相关社会救助职能部门进行沟通,建立“跨级别+跨单位+跨部门+跨区域”联合救助模式,形成上下衔接、左右联动格局,推进跨级别办案、跨单位协作、跨部门沟通,跨区域合作,合力推进司法救助工作,将司法救助效能发挥到极致,实现各职能部门多赢共赢的工作局面。
转变救助服务理念,奏好“惠民曲”。积极主动向前延伸司法救助触角,在坚持依法申请救助与依职权救助双线并行的基础上,通过实行主动和办案部门沟通寻找案源、主动摸排筛查、主动调查走访的工作模式,变先申请后救助的“被动受理”为“主动排查”,全面拓展司法救助案件来源。开展“上门送助”服务,摸清救助对象底数和需求,明确下一阶段具体救助举措,做到精准施策。建立回访制度,通过电话联络、实地走访等多种方式,确保救助措施落实到位,巩固救助成果。
发挥人大代表主体作用,让法治为乡村振兴助力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乡村治理法治化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合山市人大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乡村振兴,利用人大代表联络站这一平台,引领人大代表真正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监督者和推动者,持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形成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保障农村经济社会全面稳定健康发展。
加强农村法治宣传,让乡村振兴基础更牢。巧妙结合农村农民实际,以《宪法》《乡村振兴促进法》为重点,利用街圩日、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日等契机,开展法治乡村送对联、“庆元宵·法相伴”、送法“进企业、进校园、进村屯、进农户”和法治读书会等系列乡村法治宣传活动。人大代表们通过通俗易懂的语言和真实案例,向村民们宣传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知识以及违法犯罪所带来的严重危害,引导村民用法律解决各类矛盾纠纷,让群众积极参与到乡村振兴事业中来,成为乡村振兴的参与者、支持者和受益者。
强化村民用法意识,让乡村振兴动力更强。合山市各级人大代表引导各村群众因地制宜探索村民自治法规体系,充分重视乡村法治建设中的非制度因素,结合乡村风土人情、民风民俗、村规民约,促进地方性法规与其良性互动。发动人大代表中的法官、检察官、法律服务志愿者等群体,指导修订村规民约,提升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完善自治与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深入开展文明守法示范村(屯)、文明守法示范户等示范创建活动,充分利用乡村法治文化墙、法治长廊等系列法治文化阵地,增强村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主体意识,不断激发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在乡村形成团结互助、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风尚。
撰稿:陈兰芳 杨伟华
初审:蓝屏萍
终审:陆 康
编辑:叶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