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

决定来宾市五届人大二次会议于1月12日-14日召开

策划: 来源: 责任编辑: 叶梦莹 作者: 时间: 2022-01-06

1月6日上午,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韦平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闭海东、吴立、莫莲、周灵、吴孝斌、张雪玲,秘书长蓝福武及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现场

会议听取了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关于开展《来宾市忻城土司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关于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审议了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报告;会议还审议并表决了有关人事事项。

会议指出,获得任命的同志要更加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不负重托、不辱使命,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做到坚持用权为民、真心为民服务;要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做到带头学法、依法行政;要增强廉政意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要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依法为民办实事好事,回报组织和人民的信任,向党和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廖伟东宣誓

会议强调,来宾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决定于1月12-14日召开,会议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常委会各组成人员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同全体代表一道,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和市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努力把这次大会开成一个民主、务实、团结、成功的大会。大会各工作组要加强团结协作,精益求精地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确保服务保障任务顺利完成。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要认真组织驻本县(市、区)的市人大代表按时参加大会,组织代表认真撰写并提交议案、意见和建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要充分认识《意见》出台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贯彻《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依法履职尽职,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多作贡献。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杨远艳,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同志,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副主任,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等列席会议。

来源:来宾市融媒体记者 谢仁凤 见习记者 方大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