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九次会议

确定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于6月17日至18日召开

来源: 责任编辑: 叶梦莹 作者: 时间: 2021-06-10

6月10日下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九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来宾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听取了关于《来宾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草案)》审议结果情况的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来宾市秸秆露天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条例(草案)》;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重新确定召开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时间的决定和关于重新确定市四届人大会六次会议列席人员的决定;听取和审议了来宾市2020年度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2019~2020年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审议意见落实情况跟踪督办的报告;会议还审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庞标益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闭海东、韦文智、吴立、朱柱伟、莫莲,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添才及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强调,即将召开的市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是全市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大会重新确定于6月17日至18日召开,当前会议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要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忠诚履职尽责,既要持续做好各项筹备组织工作,又要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在保障参会代表和工作人员安全的前提下,顺利完成各项议程,确保大会圆满成功。

会议要求,对于获得任命的同志,要更加珍惜党和人民的信任,不辱使命、不负重托;要自觉恪守宪法原则、弘扬宪法精神、履行法定职责,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增强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增强廉政意识,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崭新的工作姿态、务实的工作作风,在工作岗位上展现新作为;要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为推动来宾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推进来宾民主法治建设取得新进步作出应有的贡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副市长韦平,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各一名负责同志,市人大常委会不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副秘书长,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副主任,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大机关纪检监察组组长;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糖业发展局、市国资委、来宾金投集团各一名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辅导,邀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办公厅原主任凌志勇为参会人员讲授《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与发展》。讲课中,凌志勇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生动鲜活的事例、丰富详实的内容,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与发展作了精彩的阐述,对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前瞻性和指导性。会议要求,要认真学习领会讲课内容,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积极履职,扎实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凝聚强大的人大力量。(何彩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