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来源: 责任编辑: 张国锋 作者: 时间: 2020-04-24

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关于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0年4月23日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覃子骅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紧扣“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总目标总要求,持续深入落实“三大定位”新使命和“五个扎实”新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四届七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聚力产业发展、打赢三大攻坚战、提振发展信心”工作思路,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为来宾市经济社会发展贡献司法力量。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依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要强化审判监督,努力提高审判执行质效;要强化改革创新,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要扎实开展“政法队伍建设年”活动,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队伍;要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推进来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