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守初心使命 创新履职实践

——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综述

来源: 责任编辑: 何鑫 作者: 张朝广 时间: 2020-04-20

“互联网+人大代表”环保监督助力水质量提升,得到国家领导和自治区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来宾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首开市级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实体立法先河……

去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积极探索新时代人大制度有效的实现形式,认真履行立法、监督等法定职责,扎实推进“两个机关”建设,圆满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政治站位得到新提升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人大履职全过程、各方面,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主动向市委请示重要会议、地方立法、人大监督等13项重要事项,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统筹谋划、扎实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牢牢把准人大工作正确政治方向。

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三提升、三攻坚、三突破”的工作部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重点开展8项专题调研,形成3个审议决定,助力推进三江口新区总体规划修编和打造广西内陆承接东部产业转移的新高地等工作;提出“探索建立人大代表退出机制”“明确乡镇人大主席、副主席不分管同级政府工作,乡镇人大副主席专职专责”等16条意见建议,被市委采纳,成为市委关于加强新时代人大工作实施意见的重要内容。依法任免国家工作人员98人(次),确保党委人事安排意图顺利实现,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立法引领取得新进展

为加强我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我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实际情况,扎实推进《来宾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的立法,并获批于今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成为全国第一部设区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实体法规。这是我市科学立法的一次生动实践。

加强执法检查,着力保障法律法规实施,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责。一年来,市人大常委会积极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对渔业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条例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同时,重点推进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和《来宾市北之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检查工作。其中,市人大常委会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联动检查水污染防治法52个条款、22项制度落实情况;对《来宾市北之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首年实施情况进行检查,使北之江沿岸的石材加工厂水污染得到有效治理,为全市水环境质量综合排名全国第一奠定了坚实基础。

监督实效实现新突破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积极创新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体现监督刚性,提高监督实效。一年来,听取和审议15项专项工作报告,跟踪督办审议意见落实情况7项,开展专题询问1项、类案监督1项,监督评议7名国家工作人员履职情况;作出决议决定12项;配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完成专题调研、执法检查21批(次),做到市委的工作重点明确到哪里,人大的监督就聚焦到哪里。

聚焦经济高质量发展持续发力。市人大常委会首次采取“专项报告+专题调研+专题询问”的方式,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经济社会发展、审计查出突出问题等9个专项报告,助推解决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中存在的审批效率低、融资难融资贵、服务停减产企业力度小等“难点”“堵点”问题;聚焦污染防治发力,在全区率先建成“互联网+代表”环保监督应用平台,发动全市5235名五级人大代表,用手机以随手拍或文字的方式将发现的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等方面问题上传到环保监督平台,去年4月平台启用以来助推解决各类环境污染问题936件。

聚焦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发力。市人大常委会深入开展“脱贫攻坚战人大代表在行动”活动,组织五级人大代表开展视察和联动监督,提出7个方面23条建议。

聚焦民生福祉发力。对市四届人大以来提出的涉及财政、工农业、科教文卫等15个领域的267条审议意见,进行再跟踪、再督办,就7项民生议题开展重点监督。

聚焦法治来宾建设发力。审议市人民政府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提出4条审议建议;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行政检察工作专项工作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家事审判改革专项工作报告,提出10条审议意见;跟踪督办市人民政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报告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提出狠抓依法严惩等5个方面审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