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来源: 来宾壹报 责任编辑: 何鑫 作者: 杨宇婷 时间: 2019-12-23

发布会现场。

12月20日上午,记者从《来宾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颁布施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条例》是我市颁布实施的第一部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地方性实体法规,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现场,与会的各家媒体记者分别就立法背景、条款设定过程、法规责任的落实和明确、主要职能部门采取措施、法规加强实施以及针对性措施规定向参会领导提问,相关市直单位和市人大机关委室人员就记者提出的问题进行详细解答。

据了解,随着我市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城镇化步伐的不断加快,如何通过地方立法进一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进行规范,提升管理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是市人大常委会在2016年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以后考虑的重要议题之一。

市人大常委会在2017年征集立法项目建议时,市公安消防支队提出要针对我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进行立法的建议。根据消防机构提供的数据显示,2017年检查中发现高层建筑火灾隐患率高达九成,隐患问题一千多条。近年来,我市辖区内的高层建筑还发生了多起火灾事故,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迫在眉睫。因此,市人大常委会根据我市特有的实际情况,在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的第一部地方性实体法规选择《来宾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

据悉,《条例》于2017年列入市人大常委会2017—2021年立法规划,2018年列入年度立法计划,由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起草工作,市消防支队具体负责调研、起草工作。市人民政府于今年5月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经过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三次审议后表决通过,历时两年时间,该条例将于202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忠出席发布会,并就《条例》法规起草过程进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