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龙镇人大:纠正不规范升挂行为,维护国旗尊严

来源: 责任编辑: 张国锋 作者: 时间: 2019-09-29

象州金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升挂的国旗已褪色、破损。

在象州金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给其负责人送达限期整改函。

 

为进一步规范石龙镇辖区内各单位国旗的升挂行为,维护国旗的尊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石龙镇人大于9月26日组织部分县、镇人大代表对石龙派出所、象州县交通警察大队石龙中队和来宾东糖石龙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国旗升挂规范化工作进行检查、督查。在检查中发现象州县交通警察大队石龙中队升挂国旗的位置不显著,石龙派出所大门口升挂的国旗呈歪斜状态,来宾东糖石龙有限公司升挂的国旗已褪色,以及象州金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升挂的国旗已褪色、破损。上述单位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第七条、第十五条和第十七条的规定。为了纠正石龙派出所、广西来宾东糖石龙有限公司等单位存在的升挂国旗呈歪斜状态、红旗褪色、破损等行为,维护国旗尊严,石龙镇人大当场对相关单位送达限期整改函。(覃小强)

石龙交警中队升挂国旗的位置不显著。

在石龙交警中队送达限期整改函并提出整改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