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获表决通过

来源: 责任编辑: 何鑫 作者: 时间: 2019-09-12

9月1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次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来宾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按照法定程序将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此前征集的多条市民建议被采纳写入条例。

2018年,《来宾市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条例》被确定为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的立法计划项目。市人民政府指定市消防支队开展调研、起草等工作。2018年12月,市人民政府公布条例草案稿,向社会征求意见,2019年4月形成条例草案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5月24日和7月29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对条例进行了第一次审议、第二次审议。

三次审议期间,市人大常委会广泛征求意见,针对重点问题进行了专题论证,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深入论证。为了更深入了解实际情况,市人大常委会还组织人员到来宾市城区和武宣县、象州县11个不同类型的高层住宅小区,收集了大量业主、物业、业主委员会的交流意见,回收了400余份调查问卷,吸收了多条意见建议,对条例有关内容进行完善。比如在在进行问卷调查时,高层住宅小区业主、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普遍反映:电动自行车存在违规停放、“飞线”充电等现象,公共楼梯间堆放杂物、易燃物品等问题难以整治,防火门管理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这些突出问题,都在条例中进行了进一步具体的规范,使制度设计符合现实情况,更能解决实际问题。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李楠 13677821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