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秀县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来源: 责任编辑: 张国锋 作者: 时间: 2019-03-21

 

金秀瑶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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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6日,金秀瑶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成金主持,副主任杨  华、张国华、赵群英、赵德乾及自治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了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何拔,县监察委副主任黄辉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胡  明、县人民检察院副院长赵木群以及部分乡镇人大主席列席了会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金秀瑶族自治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听取和审议自治县人民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题报告;审议通过了金秀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黎其良因工作需要辞去检察长以及何显贵、秦全珍、赵石官因工作需要辞去代表资格的请求;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

 会上,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何拔作了“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情况专题报告。就金秀县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以及下步工作打算作了详细的汇报。

  会议认为:在“扫黑除恶”工作中,自治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布置早、行动快,措施得力、效果好,“扫黑除恶”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县公、检、法、司等相关部门在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周密部署、警力上优先安排,集中力量立涉恶案12起破12起(破积案3起), 抓获涉恶犯罪嫌疑人92人,其中刑事拘留75人,取保候审7人,逮捕(含直诉)80人,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1054人,已判决19人,在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成效2018年度考核中,县公安局机关取得了排名全市第二的好成绩。

  会上,针对自治县当前“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成金对今后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和要求: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新时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要充分认识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紧迫性、艰巨性、长期性,有针对性、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建立长效机制,广泛宣传,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形成全民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的局面;二要加强协作配合。公、检、法、司在办案中要密切协作,形成合力,与相关行政执法机关和职能部门加强联系,把握好案件办理的各个环节,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真正把涉黑涉恶案件办成铁案。三要加大打击惩处力度。公、检、法、司要以问题为导向,扎实开展线索摸排,专案侦办等工作,全面推动扫黑除恶严打整治行动,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实行严厉打击,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确保全县社会治安大局持续发展。 (黄莉琳/文   黄夏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