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个别组成人员的决定

来源: 责任编辑: 张国锋 作者: 时间: 2019-03-07

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调整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个别组成人员的决定

(2019年3月7日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规定,韦宏明(壮族)、郑吉江已辞去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其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相应终止。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何镇波(壮族)、张冠思(壮族)为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