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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

 

 

3月7日,来宾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有关事项,投票表决通过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标益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文智、王松胜、吴立,秘书长朱柱伟及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现场。

庞标益(左)颁发任命书。

向宪法宣誓。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来宾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审议了来宾市人民政府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审议通过了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调整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个别组成人员的决定;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依法任免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有关人员和机构改革后部分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人。

庞标益向获得新任命的同志逐一颁发任命书。随后举行宪法宣誓仪式,获得新任命的同志集体进行宣誓。

庞标益代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向获得任命的同志表示祝贺,希望获得任命的同志要牢记党和人民的嘱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格尽职守、廉洁奉公,在任期内创造出优异的业绩,向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要强化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坚持执政为民,敢于负责担当;严守纪律规矩,弘扬风清气正;依法办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

庞标益指出,对于审议通过的常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要认真抓好落实,切实履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法定职权,依法行使好立法权、监督权、决定权、任免权,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全力推动新时代人大工作实现新作为,为推进来宾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副市长韦平,市监察委副主任肖修建,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吕志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曹军燕,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副主任等同志列席会议。(来宾日报记者 樊荣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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