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号】关于加强特色小镇的建议

来源: 责任编辑: 伍敏恒 作者: 时间: 2018-12-24

建议编号:第48号

领衔代表:龙杏华

附议代表:韦志巷 韦国高

关于加强特色小镇的建议

    一、理由

    培育特色小镇,是自治区党委、政府从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和城乡统筹发展大局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一年来,我市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出台工作方案,建立工作机制,深入开展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截止目前,正在培育市级特色小镇4个,分别兴宾区小平阳镇,象州县石龙镇、寺村镇,忻城思练镇。2018年是“十三五期间”进一步加快发展的关键一年,也是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关键一年。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全市人民群众要求加快城镇化步伐。

    二、依据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的培育广西特色小镇的实施意见中明确全区要构建国家、自治区、市三级特色小镇培育体系,建设一批特色产业鲜明、服务功能完善、体制机制灵活、生态环境优美、文化底蕴彰显、宜居宜业宜旅的国家、自治区、市级特色小镇。全区计划到2020 年,培育30 个左右全国特色小镇;建设100 个左右自治区级特色小镇;建设200个左右市级特色小镇。

    我市在培育特色小镇方面计划到2020年,培育1个以上全国特色小镇;建设7个左右自治区级特色小镇,产业集聚能力明显增强、拉动投资作用显著,成为县域经济跨越发展的新支撑;建设14个左右市级特色小镇,吸纳就业成效明显,区域发展整体加快,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新平台。

    三、建议

    (一)加强业务指导。做好特色小镇培育工作政策解读和正确引导,建议自治区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与系统化、高水平、规范化的业务培训,避免特色小镇建设工作失误在起跑线。

    (二)创建自治区级特色小镇时给予政策倾斜。来宾市属于新建地级市,财政基础比较薄弱,基础条件跟发达地市有一定的差距,建议自治区在各市申报自治区级特色小镇时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化,对基础薄弱的地市适当降低门槛,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

 

 

    办理结果分类:A

    签发人:龙杏华

关于对来宾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答复

来建发〔2018〕98号

龙杏华等3位代表:

    您在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特色小镇的建议,由来宾市人民政府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特色小镇总体要求

    特色小镇是指相对独立于城市中心区,具有明确产业定位、文化内涵、旅游特征和一定社区功能的发展空间平台。来宾特色小镇的培育应突出产业发展能力,主要以建制镇(乡)、产业园区、现代农业核心示范区、特色旅游集聚区等为载体进行培育。培育特色小镇,有利于加快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产业链完善延伸,更好地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有利于集聚产业人口,激发县域经济活力,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有利于完善设施服务,建设宜居城镇,整体提升小城镇建设水平。特色小镇是以实施大县城战略为主线,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目标,以壮大县域经济为方向,统筹推进特色小镇产业、生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融 合发展,实现小城镇大集聚、小产业大市场、小领域大创新。以培育特色小镇为抓手,带动信息技术、节能环保、生物制药、现代物流、电子商务、休闲旅游养老、食品糖业、农产品加工等八大产业发展,做强优势企业,建成经济(生态)强镇,激活固定资产投资,形成统筹城乡新平台、经济发展新引擎、特色营造新典范。

    二、特色小镇申报情况

    (一)全国特色小镇申报情况。我委按上级相关要求,与武宣县住建局完善了特色小镇申报所需的申报表、视频推介等一系列的申报材料,并于2017年6月14日将武宣三里镇特色小镇申报材料及我委推荐将武宣县三里镇作为我市第二批全国特色小镇的说明一并上报到自治区住建厅。经对接了解,自治区住建厅于2017年6月下旬进行全区17个申报全国特色小镇现场核验及评审工作,我市三里镇在现场核验中自治区专家组一致认为该镇在基础设施以及产业发展方面优势不明显申报特色小镇条件未成熟,在全区申报特色小镇的名单中排名靠后,武宣县三里镇的申报未获得通过。我们将在现有的基础上,指导我市进一步加强特色小镇的建设工作,争取下一批申报成功。

    (二)自治区、市级特色小镇培育工作开展情况。我委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培育广西特色小镇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17〕94号)精神,我委草拟了《来宾市培育特色小镇工作方案》,征求了各相关单位的意见建议,目前,我市按照要求制定了我市培育特色小镇工作方案。方案中,提出我市的建设目标是到2020年我市培育完成1个以上全国特色小镇,7个左右自治区级特色小镇,14个左右市级特色小镇。申报市级特色小镇的必须是列入县级培育名单的特色小镇。申报程序是由各县(市、区)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相关部门联合审定后公布入围名单,自名单公布之曰起 1年内为培育期。培育期完成后,经考核达到预期成效的,纳入市级培育特色小镇名单。特色小镇的建设周期为2年,达到预期成效经考核合格的,列入市级特色小镇。特色小镇原则上按照1-3平方公里面积进行建设,每个按照“产业、生态、文化旅游、基础设施”等要素“五位一体”建设,重点在于形成优势明显的产业,主导产业必须是对地方经济支撑明显,规模明显,带动力强。同时我市于2017年11月17日,经研究决定公布了兴宾区小平阳镇、象州县石龙镇和寺村镇、忻城县思练镇等4个镇列入市级第一批特色小镇培育名单。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公布第一批广西特色小镇培育名单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28号)精神,我市象州县石龙镇列为轻工业小镇,忻城县思练镇列为银白龙石材小镇。目前这2个镇按照自治区特色小镇工作培育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下一步我委将根据特色小镇的培育和建设条件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特色小镇培育和建设工作。

    来宾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18年6月28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覃华兴,1800782902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委、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市人民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