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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号】关于在来宾市城区建设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系统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18-12-24   来源:    编辑: 伍敏恒
 

建议编号:第16号

领衔代表:何镇波

附议代表:刘 羽 涂忠明 韦正春 陈刚怀 覃立耿 李文启

 

关于在来宾市城区建设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系统的建议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来宾市城区面积不断扩大,人口快速聚集,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给城区交通带来较大的压力,交通拥堵、停车难、尾气污染等问题开始显现。鼓励市民使用非机动车辆,不仅能解决很多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的问题,也有望缓解交通拥堵、停车位不足等城市问题。同时,来宾是全国全民健身城市,市民骑公共自行车出行还能达到健身的目的。公共自行车倡导绿色、环保、低碳出行的理念,无污染的自行车也能为城市环保做出贡献。

    市人民政府已将建设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系统列入计划,并列入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但因其他原因未能实施。建议市人民政府重新启动建设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系统,并列入2018年为民办实事项目。

 

 

    办理结果分类: B

    签发人:张桂延

关于来宾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6号建议的答复

来城管报〔2018〕36号

何镇波等代表:

    您在来宾市四届人大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在来宾市城区建设公共自行车租赁服务系统的建议,由来宾市人民政府交由我单位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公共自行车系统对于城市公共交通具有积极的促进和补充作用,可以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缓解道路拥堵,促进节能减排。

    二、由政府主导的自行车租赁系统因建设资金无法落实,且了解到南宁市、柳州市等周边地市的自行车租赁项目一直处于亏损状态,2017年9月,经市政府同意,将30个公共自行车租赁站建设项目变更为完善提升城区车辆停车管理项目。

    三、2018年1月,通过社会资本运作,哈罗共享单车进入我市,且哈罗单车已接入具有较高普及性的支付宝,市民可以通过支付宝扫码使用。经对接运营方上海钧正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获悉,该公司目前已在来宾市累计投放哈罗单车达1600辆,基本满足市民日常短途出行需要。

    四、根据十部委《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和《来宾市慢行交通系统规划(2016-2025)》要求,我局已着手研究《来宾市关于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实施意见》,目前正向各方征求意见。下一步,我局将不断加强共享单车投放和运行规范管理,引导市民文明用车,确保共享单车切实发挥便民利民的作用。

    以上答复若有不详之处,请您与承办人联系。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来宾市城市管理局

    2018年2月28日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何超琪,0772-4277969。

    抄 送:市人大常委会选联委、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市人民政府督查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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