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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18-09-21   来源:    编辑: 伍敏恒
 

来宾网讯(记者 樊荣华 陈猛火 实习生 赵培秀)26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九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庞标益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文智、王松胜、卢忠,秘书长朱柱伟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来宾市2018年庆祝自治区成立60周年重大项目推进情况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来宾市本级财政决算的报告、关于2017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市人大财经委关于2017年来宾市本级财政决算的审查报告,作出了关于批准2017年来宾市本级决算的决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关于2018年上半年全市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情况报告;审议了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来宾市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乡村清洁条例》执法检查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督办报告;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制度实施细则》;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命廖和明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庞标益为获得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会议还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要求,获得任命的同志要珍惜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继续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发挥自身优势和特长,脚踏实地,真抓实干;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公仆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竭尽全力、勇于担当、牢记使命、不负重托,切实做到对人民负责、为人民服务、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专题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原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凌志勇作了《宪法》学习辅导。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重要意义,提高政治站位、坚定政治立场、恪守政治责任,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宪法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扎实做好人大各项工作。要充分发挥人大职能,抓好《宪法》的贯彻实施,尤其是行使好宪法赋予人大的立法权、监督权、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

副市长罗勇,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李道军,市监察委副主任蓝福武,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覃权耀,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曹军燕,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副主任,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各一名副主任和一名在本地工作的市人大代表,以及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乡村办各一名领导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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