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人大要闻

自治区人大调研组到我市立法调研

发布日期: 2018-09-03   来源:    编辑: 伍敏恒
 

    9月4日至7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四处处长陈宁宁调研组一行到来宾市,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查看的方式就《来宾市北之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进行立法调研。

 

    《来宾市北之江流域水资源保护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项目,已于今年7月经来宾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后报请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批准。为了在法规审批前做好充分的调研论证工作,调研组一行来我市,就法规的针对性、可行性、可操作性,制度设计的科学性、合理性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调研组分别在来宾市人大和兴宾区人大召开了座谈会,听取了环保、水利、国土、农业等部门的意见。会后,调研组赴北之江流域的七洞乡、良塘乡等地实地调研,查看北之江流域现状和保护情况,了解水资源保护存在的问题以及薄弱环节,听取意见建议。

 

    陈宁宁表示,条例的选题针对性强,总体质量不错。同时建议,在今后的立法中,要继续充分发挥人大的主导作用,进一步加强调研论证,广泛听取意见,更好地回应社会和群众关切,使地方立法的制度设计更科学、更合理,更好地实现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李楠)

分享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