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正春辞去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来源: 来宾日报社 责任编辑: 叶海慧 作者: 时间: 2018-01-22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

接受韦正春辞去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

(2018年1月19日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韦正春辞去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