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

来源: 来宾日报 责任编辑: 叶海慧 作者: 韦海臣 时间: 2018-01-14

1月12日下午,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二次会议,受主任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松胜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文智、卢忠、吴立、谢大研及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及其他。

会议要求,市监察委员会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以及中央、自治区党委有关要求,学深、弄懂、悟透,全面把握政策,认真依法办事,学习借鉴试点省市做法和经验,联系实际推动工作,结合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抓紧完善监察委员会议事规则,建立健全监察业务工作制度,推动各项工作流程磨合,确保工作运转通畅、程序规范合法;要深入学习掌握监察机关的职权职责,依法开展相关工作,把依法监督和有力支持统一起来,做到监督到位、支持到位,共同促进工作,最大限度发挥整合作用;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忠诚履行职责,主动担当作为,聚焦“四风”顽疾、聚焦突出问题、聚焦群众利益,加大查处力度,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发展,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要以身作则,以更高更严的标准强化日常管理,严格内控措施,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笼子,严防“灯下黑”;要强化自身建设,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涤荡心灵,坚持把党章党规党纪和即将颁布的国家监察法作为“必修课”,学思践悟,融会贯通,锤炼本领,坚持严格依法执纪,自觉接受监督,努力建设一支遵纪守法、忠诚担当的监察干部队伍,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牢记使命、不负重托,不折不扣完成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市委交给的任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建设广西“双核驱动”重要节点城市提供重要保障。

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获得任命的人员面向国徽集体宣誓。

副市长梁琰,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郭永勇、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肖隆波,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副主任列席会议。

 

 

来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职名单

(2018年1月12日来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蓝福武为来宾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吴任光为来宾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肖修建为来宾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黄福远为来宾市监察委员会委员;邱丽为来宾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蓝峻松为来宾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覃凤红为来宾市监察委员会委员;李易军为来宾市监察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