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土司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下月施行

来源: 来宾网-来宾日报 责任编辑: 叶海慧 作者: 马婧 时间: 2017-12-22

来宾网-来宾日报讯(记者 马婧)2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首部地方性实体法规《来宾市忻城土司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为及时有效保护忻城土司文化遗产,更好地传承和利用好忻城土司文化遗产,以及配合莫土司衙署建筑群申报世界文化遗产扩展项目,我市制定了《来宾市忻城土司文化遗产保护条例》。该条例分五个章节,共三十九条。

该条例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有针对性地作出了建立专题信息数据库、为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传承人提供必要传承场所和经费资助的规定;规定市人民政府与忻城县人民政府,对优秀的、与忻城土司文化相关联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制定扶持政策,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力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文化产品、服务和旅游项目等。

该条例的实施,将进一步强化对“壮乡故宫”遗存文物的有效保护和规范管理,忻城土司文化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也将得到更加合理的开发利用,有效推动土司文化旅游产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吴立出席新闻发布会。